教通知第 2024 45 号
西安开放大学关于启用学生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事务处理与资料报送功能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为贯彻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要求,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现就启用学生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事务处理与资料报送功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为将学生诉求处理规范到位,实现数据流程化,减少各办学单位线下工作量,自即日起学校试点启用学生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事务处理与资料报送功能。
1.事务处理
学校将学生诉求录入平台,设置规范流程,各办学单位须按照系统流程步骤,完成学生相关事务处理。平台将自动给学生与学习中心负责人发送短信提醒,保证学生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反馈到位。
2.资料报送
学校通过平台发布相关业务待办事项,设置规范流程,办学单位负责人对事项进行任务分配,并按照系统流程步骤,完成具 体事项办理,上报相关材料,平台将自动给学习中心负责人发送 短信提醒。
二、工作范围
各办学单位。
三、工作流程
事务处理与资料报送功能流程一致。
1.办学单位将国开教务系统中的教职工基本信息上报至教务处,建立学生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班主任用户及学籍管理员、学支管理员、考试管理员、学习中心负责人用户。
2.学校接到学生诉求,核实基本信息后,录入诉求,设置时 间节点与反馈承办人。
3.学习中心负责人进入学生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s: //fdy.xaou.sn.cn)查看待审核学生诉求,设定学习中心承办人, 扫码签字确认进入学习中心办理环节。
4.学习中心承办人联系学生本人,处理学生诉求,将承办结 果盖章上传,进行上报。
5.学习中心负责人查看办理结果,确认办理完毕则扫码签字上报。
6.反馈承办人确认办理无问题,点击接收。若需要继续办理 则点击退回,学习中心重新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办学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保管好账号与密码,不得将有关信息泄漏给他人,所有操作独立完成,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操作。
2.各办学单位须明确各办理环节承办人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接 口,避免多头管理和工作遗漏,做好学生服务工作。
3.请各办学单位加强相关业务环节的沟通与衔接,保证工作规范有序。及时总结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解决方案。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招生与系统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马 林
联系电话:(029)83233199
现代教育技术处
联 系 人: 高 婧
联系电话:15229079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