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
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校:
根据《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2022〕5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
二、参评成果范围
(一)必须是我校作者任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或由我校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方可参与评定。
(二)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的大事记不参与评定(专著出版后被选作教材的,可作为专著参与)。
(三)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软科学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以参与评定。
(四)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不得参与评定。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评定范围。
三、成果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根据《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附件1),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进相关申报工作。本次申报为网络申报,请各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完成网络申报,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原件 pdf 版回传系统。
(二)各部门须汇总申报成果信息,填写《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1月13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报送至:xaddkyc@126.com,报送文件名格式应为:“部门+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成果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审核,并择优报送。纸质材料根据科研处通知,另行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苏 文 朱鸿旭
联系电话:(029)83233102
电子邮件:xaddkyc@126.com
科研处
2023年1月3日
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doc
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