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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放大学 2022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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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放大学

2022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各处室: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47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职称工作在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现将我校2022年度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西安开放大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

成  员: 组织人事处、教学督导室、教学处、教务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职称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自主组织职称评审,按岗聘用;指导本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监督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全过程;向校党委汇报评审推荐结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人兼任。

1.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

组长: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成员由组织人事处工作人员组成。

资格审查组的职责是:负责全校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对申报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学分等情况进行核查,提出审核意见。

2.领导小组下设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审查组

组长:教学处负责人,成员由各教学部、马院、教务处的负责同志组成。

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审查组的职责是:负责全校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审查工作,对申报人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资源建设等方面进行核查,提出审核意见。

3.领导小组下设科学研究业绩成果审查组

组长:科研处负责人,成员由科研处工作人员组成。

科学研究业绩成果审查组的职责是:负责全校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科研业绩成果审查工作,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方面认定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领导小组下设纪律检查组

组长: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成员由纪检室工作人员组成。

纪律检查组的职责是: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防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中违纪行为的发生,对违纪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保证职称评审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开展。

(二)成立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负责我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中产生,必要时外聘专家,人数及人员资格条件按省教育厅评审工作要求遴选,由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成立教师系列学科评议推荐组

成立由教学处、教学部、马院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科评议推荐小组(不少于7人),以教学处为单位,组长由教学处负责人担任,教师代表可民主推荐产生。教学处需填写《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学科评议推荐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报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备案。

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实行回避,不得参加各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

二、评审范围

已取得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的校内责任教师、辅导教师、思政团队教师,可申报参加我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三、评审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申报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三)符合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标准规定的相应层级资历、业绩成果等申报条件。

(四)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事业编制人员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我校目前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空缺岗位数如下:

专业技术岗

正高级职称

副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空岗数

2

8

12

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人员,不受空缺岗位数限

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3.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6.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四、评审程序及工作安排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1.政策公开

按照省教育厅评审标准和办法,制定本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评审方案。教学处负责召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明确评审条件。

2.事前备案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在评审工作实施10个工作日前,将本年度评审工作方案、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表、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等材料报省教育厅备案。

3.个人申请

申报人在知晓政策的前提下,向教师系列学科评议推荐组提出申请,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做好个人述职准备,个人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师德师风、履职情况、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专业实绩、岗位贡献等。

4.评议推荐

教师系列学科评议推荐组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等方式,就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履职尽责、教学业绩、学术技术水平、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评议,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同意推荐的填写《2022年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推荐情况汇总表》。(11月25日前完成)

5.网上申报

经过综合评议推荐,申报人在组织人事处领取登陆账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按照省教育厅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12月2日前完成)

6.材料审核

申报人向各工作组按时提交材料,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否则不予接收。各工作组同步对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及时向申报人反馈意见,并出具相关证明,组长签字,加盖部门代章。(12月9日前完成)

7.评前公示

根据《陕西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公示制度。申报人的基本资格条件、业绩贡献、师德考核结论意见和推荐结果等情况均应在学校网站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8.集中评审

学校召开职称评审会,对评前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进行集中评审。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需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9.结果公示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向纪检监察室反映;如无异议,评审结果报请校党委审定。

10.事后备案

评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公示证明、评审工作情况报告、评审结果备案名册等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1.《西安开放大学2022年教师系列学科评议推荐组成员名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附件.docx


       

            

                               组织人事处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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