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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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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支部:

为隆重纪念建党99周年,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要求,并结合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范围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先进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切实夯实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出色完成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成效显著。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赢得党员、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党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突出,在教育管理、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

3.优秀党务工作者: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范围

先进党支部在6个在职党支部中推荐;在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被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作为优秀党员的优先候选人;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各支部支委中推荐。曾被市级以上(市委、市政府)单位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再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一般不交叉推荐评选。

(三)推荐要求

各支部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差额推荐的方法,本着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的原则,组织所属支部党员进行推荐。

二、表彰数量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推荐先进党支部2个;推荐优秀共产党员4人(优先候选人名单见附件1);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3人(各支部支委名单见附件2)。

根据综合推荐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4人、优秀党务工作者3人;校党委表彰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4人、优秀党务工作者3人。

三、推荐结果及材料报送要求

各支部自行打印推荐表(附件3),全体党员于6月16日(星期二)中午12时之前将推荐表投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欧彬礼             电话:87611303

 

 

 

                        中共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评选表彰优先候选人名单.docx

附件2:各支部支委名单.docx

附件3:推荐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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