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放大学关于组织开展首届
学生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校部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示我校育人成果,强化学生核心素养塑造,营造具有开放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首届学生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我校首届学生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现将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征集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西安开放大学首届学生风采短视频征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斌
执行组长:刘江、朱彤
成 员:宋锋、王锦、张志强、张瑞、王强、陈晓丽、张宏伟、张小余、李谊、李向儒、雷莉、任光辉、魏楠、詹乃茹、李金龙。
征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负责征集评选的方案制定及具体组织、联络工作。
成立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工作。
二、对象与范围
反映西安开放大学本、专科学历教育在读学生个人或群体优秀风采的短视频。
三、作品内容
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创意新颖、感染力强,弘扬主旋律,轻松活泼,符合开放教育学习者特点。可以参考选取以下角度拍摄:
1.讲述在西安开放大学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故事,表达对学校、老师和同学的真挚情感,及学习、成长感悟。
2.反映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在行业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典型案例。
3.展现运用学习收获积极服务社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家乡发展贡献力量的先进事迹。
4.体现发扬终身学习精神,带动他人共同学习,在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生动故事。
5.其他角度反映学生风采的短视频。
四、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各办学单位初审(2024年4月23日-4月30日)
各办学单位自行组织初审工作,4月30日前择优推荐候选学生,并将视频成品、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及无配乐版本)、报送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学习支持服务办公室。参赛学生需认真填写报送信息表(附件1),确保报送信息真实有效。
(二)第二阶段:教务处复审、校部集中评审(2024年5月19日前)
教务处对上报学生作品、资料进行复审,随后将组建评审专家组,对办学单位上报的学生作品进行集中评审。5月19日前,学校将根据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果,确定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名单。各办学单位完成对参赛作品、材料的审核与打磨。
(三)第三阶段:国家开放大学总部评审(2024年6月)
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对学生作品、资料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并公示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提供活动奖励。
(一)教务处
1.负责活动的安排部署和统筹协调组织;
2.负责拟定活动通知;
3.负责学生作品、资料的评审和上报工作;
4.负责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
(二)各办学单位
1.负责活动的动员和宣传,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
2.负责为参赛学生进行指导和视频制作;
3.负责办学单位学生作品、资料初审;
4.负责做好活动过程中的宣传和总结。
(三)现代教育技术处
负责学生视频作品的完善和修改。
六、活动要求
1.作品拍摄使用手机、相机、摄像机等拍摄设备不限。短视频成片时长 3-5 分钟,横屏拍摄。视频格式尽量为高清格式 1080P,文件格式 MP4。需同时提交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及无配乐版本)。
2.拍摄过程和内容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作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3.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学校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及追回奖项,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者承担。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学校享有使用权、修改权、传播权及出版权。
七、奖励规则
本次短视频征集活动由国家开放大学提供活动奖励,具体奖励规则如下:
1.学校上报并经国家开放大学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国家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平台”、“国开之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播。
2.国家开放大学给予一等奖税前5000元、二等奖税前3000 元、三等奖税前2000元的鼓励支持;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八、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方继纲、周晓婧
电 话:029-83233196;029-83233203
QQ 群 号:139564497(西安开放大学学习支持服务工作群)
电子邮箱:xakdxxzcfw@126.com
西安开放大学
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