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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放大学关于评选杰出校友的通知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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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放大学

关于评选杰出校友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示学校人才培养成果及广大校友在社会各领域的突出成就,进一步凝聚校友力量,充分发挥杰出校友对广大在校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评选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杰出校友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41)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杰出校友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组织机构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西安开放大学杰出校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斌

执行组长:刘江、朱彤

 员:宋锋、王锦、张志强、张瑞、王强、陈晓丽、张宏伟、张小余、李谊、李向儒、雷莉、任光辉、魏楠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在教务处,负责评选的方案制定及具体组织、联络工作。

成立评审专家组,负责杰出校友的评审工作。

二、推荐对象 

我校全系统开放教育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杰出校友”“西安开放大学杰出校友”称号的,不再申报)。

三、推荐条件

在不同的行业、领域中取得显著成就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校友,经本人同意皆可推荐

四、分配名额 

按照各办学单位历年毕业生人数,名额分配如下:

杰出校友名额分配一览表

序号

办学单位

分配名额

1

直属一分校

11

2

直属二分校

10

3

直属三分校

7

4

高新分校

4

5

长安分校

2

6

临潼分校

2

7

蓝田分校

1

8

莲湖工作站

1

9

大南门工作站

1

10

上林分校

1


合计

40

五、办学单位报送材料

1.杰出校友推荐表(附件1,不粘贴电子版或纸质版照片)。

2.杰出校友先进事迹(具体要求见附件2)。

3.本人2寸证件照1张,5寸工作或生活照2张(照片请以单独图片格式发送,请勿截图,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4.各办学单位杰出校友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照片仅提供电子版),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各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推荐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的原则,对推荐校友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无误后加盖办学单位公章,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4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学习支持服务办公室,于42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

423日前,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审,确定评审结果,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430日前确定西安开放大学杰出校友获选名单,并择优推荐国家开放大学杰出校友候选人国家开放大学。评选结束后,择期对获选杰出校友进行表彰。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继纲

 话:83233196

电子邮箱:xakdxxzcfw@126.com

 

 西安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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