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国开招函〔2024〕2号)和《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国开招函〔2024〕3号)要求,学校坚持四个面向,聚焦世界一流开放大学建设,贯彻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办学组织体系建设,强化源头整治,从严把好生源入口关,落实“治招”要求,积极探索推进招生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学校招生管理能力,提高招生质量。现将2024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与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办学单位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根据自身实际办学、教学与考试支持能力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优化生源结构,努力提高本科招生占比。全面落实市场调研、招生计划执行、招生专业开设、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审核等重要环节的管理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招生工作质量。
二、各办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杜绝违规设点、异地招生、代理招生、挂靠注册、虚假宣传和信息造假等违规行为,严禁办学单位与招生中介合作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招生环境。对违规招生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视其情节作出相应处理,并上报教务处。
三、学校将加强对各办学单位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由教务处履行常规检查监管职责,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过程检查,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及时纠正及查处,并协同配合学校特别督查、巡查组的抽查工作。
四、招生过程中遇到新的问题、情况,请及时与学校教务处联系。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招生与系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何立微 王滨
联系电话:029-83233199
电子邮箱:xaddzsb@163.com
附件:1.西安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招生方案
2.西安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方案
西安开放大学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