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23年春季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工作现已开始。需要办理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类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业务的办学单位,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的学生须登陆“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https://www.ncb.edu.cn/),激活个人账户并存储相关学习成果。
2.各办学单位将申请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的学生信息录入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系统录入数据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各办学单位须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西安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申请表》、证明材料、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办学单位印章。汇总表一式两份,表中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汇总表填报要求
(1)登录“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平台”(https://teaching.pt.ouchn.cn/#/systemManage/index),在免修免考模块导出申报信息,形成《西安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汇总表》。
(2)汇总表分为两类,一类为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类为其他类型证明材料(如成绩单等),需分类汇总,申请表按汇总表顺序排序。
二、注意事项
1.免修、免考课程的学分比例最高不超过现修专业最低毕业所修课程(不含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综合实践环节课程)总学分的40%。
2.所有用于申请免修免考的学习成果原则上认证年限为学习成果获得后的8年(含)以内;申请免修不免考的学习成果认证终身有效。
3.一个学习成果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免修、免考。
4.国家开放大学专科阶段已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本科阶段可免修免考该门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可在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之间相互替代。
5.原则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环节课程不可免修、免考。其中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不可免修、免考。
6.开放大学成绩单、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记录需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确认材料真实性,网考成绩合格记录需教务处考务管理办公室确认材料真实性。上述三项材料由学籍管理办公室、考务管理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审核通过。
7.申请证书免课程时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证书的网查记录截图版,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定。
8.为保证学生顺利进行毕业审核,各办学单位提前为学生办理学习成果的认定与转换,尽量避免毕业审核前一学期办理,以免毕业审核不通过。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办学单位于选课确认后,5月18日前所将材料报送教务处学分银行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学分银行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胡改英 董培英
联系电话:029-83233201
教 务 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