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校部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国开考〔2019〕21号)要求以及我校考试相关规定,现对在2024年秋季期末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12名考生做出处理。
各办学单位要充分认识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考前疏导与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同时,在2025年春季学期课程注册、报考时严格按照处理决定执行。
教务处负责将违纪考生信息录入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教务系统,同课程考试成绩一并发布,并在2025年春季学期接收课程注册数据时,结合此文件,认真核对违纪考生的课程注册数据以及学士学位报考数据,严把注册、报考关,保证违纪处理结果落实到位。
附件:1.西安开放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违纪考
生名单及处理结果
2.违规行为成绩档案记录操作
西安开放大学
2025年1月9日
附件1
西安开放大学
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违纪考生名单及
处理结果
一、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中第十八条的第一、第二、第四、第五、第十款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下6名违规考生如下处理:取消涉事考生该科目考试成绩,在涉事考生成绩档案中该科目记录“违纪”。
序号 | 所属教学单位名称 | 学号 | 姓名 | 试卷号 | 考试科目名称 | 违纪摘要 |
1 | 长安分校 | 1861101450354 | 赵江玥 | 22839 | 成本会计 | 携带规定外物品 |
2 | 临潼分校 | 2261101401566 | 王思懿 | 11577 | 纳税实务 | 携带规定外物品 |
3 | 直属三分校 | 2161101452820 | 王平莉 | 24802 | 电子商务概论 | 携带规定外物品 |
4 | 莲湖工作站 | 2461106450601 | 袁玄 | 23894 | 理工英语1 | 携带规定外物品 |
5 | 直属二分校 | 2461101451819 | 万杰 | 22003 | 基础会计 | 携带规定外物品 |
6 | 直属一分校 | 2261101250268 | 贾晓敏 | 11715 | 临床药理学 | 携带规定外物品 |
二、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中第十九条的第一、第四款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下6名违规考生如下处理:取消涉事考生该科目考试成绩,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在涉事考生成绩档案中该科目记录“作弊”。
序号 | 所属教学单位名称 | 学号 | 姓名 | 试卷号 | 考试科目名称 | 违纪摘要 |
1 | 直属一分校 | 2261101250417 | 张玲 | 11475 | 药物治疗学(本) | 考试夹带 |
2 | 直属一分校 | 2161101406627 | 平军红 | 22528 | 监督学 | 考试夹带 |
3 | 直属二分校 | 2261101451656 | 宋莹莹 | 24010 | 渠道管理 | 考试夹带 |
4 | 直属三分校(周至) | 2361101400098 | 张玲芝 | 11577 | 纳税实务 | 考试夹带 |
5 | 直属三分校(周至) | 2361101250481 | 宋艳婷 | 10997 | 西方行政学说 | 考试夹带 |
6 | 直属三分校(周至) | 2361101401524 | 任维维 | 22625 | 调剂学 | 考试夹带 |
7 | 直属二分校 | 2161106403796 | 赵以菲 | 23645 | 综合验光仪原理与使用 | 考试夹带 |
附件2
违规行为成绩档案记录操作
依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认定的违规行为及处理,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如下:
一、成绩档案中记录违规类型
1.被认定为“违纪”的,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涉事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代码栏中录入“-4”,系统中成绩名称栏自动显示为“违纪”,成绩分数栏自动显示为“0”。
2.被认定为“作弊”的,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涉事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代码栏中录入“-3”,系统中成绩名称栏自动显示为“作弊”,成绩分数栏自动显示为“0”。
3.被认定为“替考”的,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涉事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代码栏中录入“-2”,系统中成绩名称栏自动显示为“替考”,成绩分数栏自动显示为“0”。
4.被认定为“扰乱考试秩序”的,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涉事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代码栏中录入“-6”,系统中成绩自动显示为“扰考”,成绩分数栏自动显示为“0”。
二、取消当次报考各科目考试成绩
教务管理系统中涉事考生的涉事科目按照违规类型进行操作,其他科目在成绩代码栏中均录入“0”。
三、取消考生学习期间所有成绩
教务管理系统中涉事考生的涉事科目按照违规类型进行操作,其他科目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终结性考试成绩均在成绩代码栏中均录入“0”。取消以往学期科目成绩的,分部须以书面文件上报总部,总部与分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同步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