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申报校内兼职教师岗位
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校部各处室:
根据《西安开放大学校内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西电大发〔2013〕106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扩大教师队伍整体力量,积极鼓励非教师岗位符合教师条件的优秀教职工申报学校校内兼职教师。为确保此项工作有效落实,现针对有意向参与学校教学工作的校内非教师岗位在编、在岗教职工申报校内兼职教师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任职资格
热爱开放大学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敬业爱岗,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了解和熟悉开放大学教学和管理模式,有一定的实践教学基础,愿意承担教学和教学管理任务并接受业务管理和考核。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第一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可申报。
(二)任教条件
校内兼职教师申请任教课程必须是所学专业主干必修课范围内的课程,并由相关教学部授予其责任课程及教学管理任务,纳入校内兼职教师队伍统一管理。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依据校内兼职教师任职资格及任教条件,参照《西安开放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中各岗位级别工作量,填写《西安开放大学校内兼职教师申报表》(附件2),将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并于2023年3月3日(周五)前交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兼职教师管理办公室。
(二)教务处汇总申请后,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反馈至相关教学部进行校内兼职教师的资格复审。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兼职教师,由各教学部确定试讲时间,教务处组织试讲,并由各教学部填写《西安开放大学校内兼职教师审批表》(附件3)试讲情况、审批意见等相关内容。
(四)试讲通过者,由教务处组织,学校专门会议研究确定此次校内兼职教师人员,公示后纳入我校校内兼职教师队伍。
(五)各教学部对新聘校内兼职教师分配任教课程、责任课程及教学管理任务。同时,负责对校内兼职教师的过程管理与评价考核工作。
三、工作职责
校内兼职教师级别认定及工作量,参照《西安开放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其职责与同岗位级别专职教师职责相同,主要承担:
(一)课程教学(包括课程面授及网上教学)和教学改革任务;
(二)课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任务;
(三)课程资源建设任务;
(四)参与课题研究等教学科研任务;
(五)参加教学团队、教学研究和二级指导培训等工作;
(六)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其他教学工作。
四、管理与考核
(一)参照校内专职教师各岗位级别及工作量中的教学和管理任务,接受各教学部的认定、管理和考核。
(二)校内兼职教师要做好本职工作和兼职教师工作的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参与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各教学部、专业责任教师的指导和协调。
(三)原则上应在各直属分校内教学,每学期实际授课量控制在72课时以内。
(四)各教学部根据兼职教师所完成的课程教学和管理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质量评价,对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严重者取消其校内兼职教师资格。
(五)要求兼职教师积极参与我校课程和专业教学改革,教师在分校授课,由所聘用的分校按照实际授课量进行核算付酬;参与课程资源建设和其他有关项目,按学校相关规定计算付酬。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兼职教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婧 方继纲
联系电话:83233196
西安开放大学
教务处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