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秋季申报校外兼职教师
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校部相关处室:
兼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兼职教师队伍管理与聘任工作,充分利用校外教师资源提升我校教师队伍整体力量,现将2021年秋季校外兼职教师管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外兼职教师类型
校外兼职教师分为两类:专业/课程教师和行业专家教师。各部门需遵照《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西电大发〔2013〕80号)规定的兼职教师任职资格,认真选聘符合相关资质的教师。
二、选聘条件
(一)专业/课程教师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讲师及以上职称,同时获教育行政机构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或者相应岗位从业资格证书;掌握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广博的学科相关知识;基本掌握现代远程教育理论、方法、规律和特点。
3.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确保按期完成教学任务,还应接受所聘办学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行业专家教师
根据教学需要,按照学校兼职教师结构改革计划,在行业企业等机构选聘一批与学校现开设专业相关的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加入学校兼职教师库,参与教学团队工作,以此改善教学团队结构,主要选聘条件如下:
1.热爱开放大学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一定的实践教学基础,愿意承担教学和教学管理任务并接受业务管理和考核。
2.本科毕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与专业相符或相近工作满10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与专业相符或相近工作满5年者。
三、材料上报流程
1.根据国开《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开教〔2021〕1号)文件要求,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教师配置总体上应符合≤100:1的生师比。我校校外兼职教师推荐名额,按照各办学单位注册在读的开放教育学生人数比例并结合各办学单位实际教学情况进行分配(具体见附件3:《2021年秋季校外兼职教师名额分配一览表》)。
2.申请校外兼职教师的推荐部门(办学单位)要填写《西安开放大学校外兼职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和《西安开放大学校外兼职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课程教师)或相应岗位从业证书(行业专家教师)等证书复印件,于2021年8月2日(周一)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兼职教师管理办公室,文件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收。
3.推荐部门(办学单位)填写《西安开放大学校外兼职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时,需填写拟承担教学任务(包括课程教学、课程/专业实践教学、网上教学和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共四项);每位兼职教师可申请承担多项教学任务,其中申请承担课程教学的教师人数需不小于分配名额的50%。
4.教务处汇总申请后,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反馈至相关教学部进行兼职教师的资格复审。
5.通过资格复审的兼职教师,公示后纳入我校校外兼职教师队伍。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兼职教师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方继纲
联系电话:029—83233196
附件3. 2021年秋季校外兼职教师名额分配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