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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放大学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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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放大学

关于印发《西安开放大学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各直属办学单位:

现将《西安开放大学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开放大学

 2021年11月12日

 

        西安开放大学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陕西省省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陕教〔2018〕211号)和《西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市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提供安全、快捷、高效、优质的公务用车服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务车辆是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学校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保障以及按照规定配备的其它业务用车。

第三条 学校公务车辆管理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四条 公务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后勤保卫处负责我校公务车辆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切实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加强驾驶员管理,适时更新老旧车辆,确保公务用车运行安全。

第五条 公务车辆实行专人分项负责制。公务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运行维护、违章处理、执行限行政策等相关业务事项;公务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审验、车险购置、维修保养等相关业务事项处理。

第六条 公务车辆日常管理实行台账制度。后勤保卫处负责建立《西安开放大学公务用车出车台账》(附件1),对执行公务、维修保养、行驶里程及加油等情况做详细记录。

第七条 公务车辆实行定期公示制度。后勤保卫处负责建立《西安开放大学公务用车月份单车核算表》(附件2),并按季度定期对公务车辆信息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车辆行驶公里数、燃油费、维修费、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及审验费等各项信息。

第八条 公务车辆加油原则上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专人管理。公务车辆实施定点加油,在市内必须在学校指定油站加油。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在指定油站以外加油,须事先经后勤保卫处负责人确认同意,事后在加油发票上注明原因,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第九条 公务车辆实行指定地点停放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将公务车辆停放在学校内指定区域,严禁停放在私人会所、酒店商场、娱乐场所、住宅区域等。

第十条 学校所有公务车辆节假日期间一律在学校内指定地点封存停驶,确需公务用车的,需经分管后勤保卫处的校领导批准后,由后勤保卫处统一调配、登记、备案。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十一条 公务车辆使用范围

1.重要文件报送及领取、递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等;

2.应急保障用车;

3.在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工作到位的前提下,到具有特殊安保要求、社会车辆不便进入的场所办理普通公务的,以及确需乘坐公务用车办理其他普通公务的;

4.学校职能处室业务活动用车;

5.学校组织举行的全校性活动用车及公务接待用车;

6.其它工作需要用车等。

第十二条 公务车辆使用原则

1.公务车辆的使用原则为保障工作需要,公车公用,严禁公车私用。公务车辆使用时坚持“一事一使用、一次一登记”的工作原则。

2.公务车辆遵循本地使用原则。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得驶离西安市辖区,确因工作需要驶离本市执行公务的,需经分管后勤保卫处的校领导批准。

3.学校重大活动、对外重要公务接待及教学后勤保障等紧急情况的,优先保证用车。

4.应急保障用车在完成规定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付费使用应急保障用车在交通补贴区域内办理普通公务。在付费使用应急保障用车保障普通公务的适用情形、收费标准、计价方式、公示监督等具体事项未明确之前,要认真做好付费使用应急保障用车登记,待具体规定明确后及时结算。

第十三条 公务车辆使用流程

1.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手续,使用处室需提前1天填写《西安开放大学公务用车申请单》(附件3),经使用处室负责人签批后报后勤保卫处车辆管理人员,并由后勤保卫处负责人审批后,统一派遣。如遇紧急情况,经后勤保卫处同意后,可先派车,过后立即补办手续。如遇客观原因导致公务用车无法派遣时,经分管后勤保卫处的校领导批准后,由后勤保卫处依据社会化租赁有关规定,按照“一事一租”原则,租赁社会车辆担负公务出行任务。

2.对外公务接待用车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填报申请单。

第四章 保养与维修

第十四条 公务车辆保养、维修和办理保险业务,遵循车辆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均须在公务车辆政府采购协议(定点)维修厂保养维修,在协议(定点)保险公司投保。

公务车辆驾驶员应加强车辆运行监测,避免维修保养滞后及过度维修保养。

第十五条 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公务车辆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情况提出申请,经后勤保卫处负责人批准后,凭《车辆维修审批单》到指定维修厂维修保养车辆。

第五章 费用报销

第十六条 公务车辆费用报销实行限时办结制。后勤保卫处在每月中旬前完成上一月相关费用报销手续。公务车辆驾驶员负责相关运行费用票据的整理,经后勤保卫处负责人审核后按照学校财务制度予以报销。

第十七条 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仅用于公务车辆运行过程中必要的实际开支,严禁任何人通过虚开、多开票据的方式套取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严禁用加油卡购买物品或给私家车加油,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  事故处理

第十八条 公务车辆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九条 公务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驾驶员除第一时间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外,还应向后勤保卫处报告。视事故严重程度学校可成立事故处理小组,配合公安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条 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驾驶员自身原因产生的违章,由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遇重大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的,学校首先将积极予以配合、帮助。同时,根据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如因驾驶员过失造成事故主要责任,车辆的损失学校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其差额学校与驾驶员共同负担,学校承担不超过差额的20%;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其差额由学校与驾驶员共同负担,学校承担不超过差额的30%。

第七章  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务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地方限行措施。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章行驶,严禁违规停放车辆,要做好日常车辆维修和保养,确保安全用车。

第二十二条 公务车辆驾驶员按照学校相关人事管理制度管理,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执行公务时须提前向后勤保卫处公务车辆管理员报备,因病、因事未请假者以旷工处理。公务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联系畅通,服从后勤保卫处的统一安排和调度,对不服从安排和调度者,后勤保卫处将报请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公务车辆驾驶员执行公务出车,在工作日内,超出正常上下班时间节点的出车任务,每月以小时为单位累计,超过3小时,按半天绩效工资核算,超过7小时,按1天绩效工资核算。休息日执行公务出车,根据实际出车时间,按半天或全天绩效工资核算。以上绩效由后勤保卫处依据当月《西安开放大学公务用车申请单》相关数据按实际核算,在下月绩效工资中发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卫处商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西安开放大学公务用车出车台账》

2.《西安开放大学公务用车月份单车核算表》

3.《西安开放大学公务用车申请单》


 

附件1

 

西安开放大学公务用车出车台账

车辆号牌:                            车辆类型:                       应急保障车(    )机要通信车(   )业务用车(    )

序号

用车

日期

出车时间

出车

里程数

收车时间

收车

里程数

行驶

公里数

用车部门

是否付费使用公务用车

乘车人数

人均应收费用(元)

实收

费用(元)

加油记录

停车费记录

路桥费记录

维保费记录

驾驶员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附件2

 

西安开放大学公务用车月份单车核算表

序号

车辆号牌

月份行驶公里数

车辆月份燃油费

车辆月份维修费

车辆月份停车费

车辆月份路桥费

车辆保险费

车辆审验费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6











7











                                                                                      制表:     年     月     日

 

 

附件3

         西安开放大学公务用车申请单

用车处室

    

用车时间/天数



带队领导


随从人数


用车事由


出发地点


经停地点


到达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处室

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特殊情况

校领导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派车情况

车号:         驾驶员姓名:       联系电话:

用车时间

出车时间

入库时间



公里数

出车公里

入库公里

本次任务实际公里数




停车费


路桥费


反馈意见


用车处室签字












特殊情况校领导审批意见指:1.因工作需要驶离本市执行公务;2.节假日期间确需公务用车;3.需租赁社会车辆担负公务出行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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