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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放大学(西安广播电视大学)直属三分校户县学习中心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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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放大学(西安广播电视大学)直属三分校户县学习中心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西安开放大学(西安广播电视大学)直属三分校户县学习中心场地租赁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29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31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直属三分校户县学习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2、预算金额:98000元

3、最高限价: 无

4、采购需求: 直属三分校户县学习中心场地租赁项目,1批, 采购预算:98000元, 项目概况: 具体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教育培训

5、合同履行期限:2021-04-05 00:00:00 至 2022-04-04 23:59:59(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响应单位被查实在谈判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为无效。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29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290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领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由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建议各供应商只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开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3-31 14:30:00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南路11号教学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西安开放大学(西安广播电视大学)

联系人:周小毅

联系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290号

联系电话: 13319290908

八、附件:

西安开放大学(西安广播电视大学)直属三分校户县学习中心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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