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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学员信息保密制度
    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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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学员信息安全,防止学员信息泄露,避免学员隐私受侵害,特制订以下保密制度。

一、省网院工作人员(含技术团队)要树立保密观念,经常进行保密教育,使部门所有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事项、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包括:

1.参训学员个人信息,包括但不局限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和学习情况。

2.需权限登录后可查看的平台核心数据。

三、不得以口述、文字、电子等各种方式向无关人员透露学员个人信息,特别严禁在网络上泄露信息。

四、不得在公共场所、家属子女、亲戚朋友面前谈论学员个人相关信息。

五、涉及学员信息的文件必须实行专人管理,文件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要严格交接手续,交接不清不得离任。

六、涉及学员信息的文件原则上不得带出办公区域,若因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的,应经领导批准并妥善保管,用后及时归还。

七、加强对平台信息数据、平台管理系统的保密和维护工作。严防计算机病毒、网络黑客、恶意网站等侵害与泄密。

八、因公必须使用传真、网络传输、商务通信等设备的,应对其性能、操作、地址、内容等做到熟练,确保万无一失。

九、定期进行保密检查,若发现有泄密信息,应当及时取证、报告并作处理(如隔离,删除等)。

十、凡因违反保密制度或工作失职造成泄密事故者,均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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