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处室、各直属办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事项安排如下:
一、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4月6日(周二)正常上班。
二、后勤保卫处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安全工作、疫情防控及带值班工作,并按上级要求通报安全情况,加强门禁管理工作,严禁外来无关人员入校,做好校园执勤巡逻;各处室、各办学单位按要求做好安全值班和疫情日报工作;现代教育技术处做好校园网络的监控;各级干部保持通讯畅通。
三、假期学校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用,封存时间为4月4日20:00至4月5日20:00,如因公务需用车辆请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放假期间,严格按照学校疫情管理办法执行,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尽量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请假要求,做好请假报备手续。
五、全体师生员工要文明祭奠,少聚集。过一个健康、祥和、绿色、文明、生态的清明节。
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