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工会
关于做好2020年西安市劳动模范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及全体会员: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西安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办字〔2020〕}46号文件)及西安市教育局有关会议安排,现就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全校教职工。
(二)劳动模范名额。1人。
二、推荐评选条件
劳动模范评选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拼搏奉献,在推动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及各项事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实施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打造支柱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围绕我市十项重点工作,推动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研制,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促进新技术、新组织形式、新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增强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更充分高质量就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加快绿色发展,治污降霾,防治自然灾害,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推进美丽西安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8.在提升产业职工队伍素质,大力开展合理化建议、职业技能竞赛、岗位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协作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9.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守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10.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11.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具体程序如下:
1.各工会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候选人。
2.工会汇总,选出得票最多的一位人选,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校党委。
3.被推荐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5.对被推荐人存在异议的,由校工会及时组织调查,认真核实情况,经查实有问题的,取消该被推荐人推荐资格。
四、推荐工作要求
评选西安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坚持评选原则,严格评选标准,遵守评选纪律,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各工会小组于5月28日进行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于5月28日16:00前上报校工会。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工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