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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放大学关于组织开展西安市第三十一届 “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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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放大学关于组织开展西安市第三十一届 “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校:

根据市科协《关于开展西安市第三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市科协发【2023】16号),现将我校组织开展西安市第三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全市八项重点工作。本着对象化、接地气、暖民心、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紧密围绕我校乡村振兴、老年教育、智慧教育模式和先进经验,面向全校师生与广大市民群众开展与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科普教育活动。

二、活动主题

践行二十大,科普启智慧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15日

四、活动要求

1.相关部门和分校要高度重视科普教育工作,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全市八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抓手,结合学校与部门工作实际,强化服务意识,体现教育特色。

2.科普宣传活动要丰富内容,通过电子海报、多媒体宣传、科普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师生积极开展宣传;积极开展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农业科技培训、老年人科普宣传、人工智能科普、智慧教育与学习生活普及,提升广大师生与市民群众科学素养,拓宽学校宣传服务渠道。

3.相关部门和分校要围绕活动主题,确定部门联系人,填报《西安开放大学“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征集表》(见附件1)与《西安开放大学“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征集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3年2月23日前报送科研处邮箱xaddkyc@126.com。

4.相关部门和分校要及时收集整理,将活动总结、活动资料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鸿旭

联系电话:(029)83233102

电子邮件:xaddkyc@126.com



 

科研处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西安开放大学“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征集表.docx

附件2 西安开放大学“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征集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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