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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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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本科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建设我国和谐社会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我国社会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和社会实践研究技能;能够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社会需求或职业发展

      从我国现实情况看,社会工作者队伍主要源自民政系统的工作人员,以及少量的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这些社会工作人员不仅数量少,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工作的需要;民政系统的工作人员主要靠经验开展社会工作,难免存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问题。而且,作为一项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和谐社会建设的提出,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社会工作的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内容创新等涉及社会工作实务前沿问题的研究和探讨,进而必然对前瞻性研究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认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并且明确要求:“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

      目前本专业的就业去向主要为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专业社工机构等。

三、专业特色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是一个具有技术性、实用性、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本专业旨在能够熟练掌握社会工作基本技能和方法,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四、课程体系

      本专业课程体系由理论课程体系和实践课程体系组成;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专业拓展课、实践课。 

五、师资团队

      本专业具有较强的专兼职教学团队,专职教师都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兼职教师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水平;在电大或者普通高校、专业机构及社会工作行业从事教学、科研或实践工作。教学团队成员都是多年从事社会工作专业课程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具有开展网上教学工作的能力;熟悉电大教学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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