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放大学
关于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实施“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行动的通知
各支部、各处室: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鼓励支持全市教育系统干部人才到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干事创业,帮助促进农村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根据《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 西安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行动的通知》(市教党发〔2022〕24号)精神,决定开展教育系统干部人才下乡村行动。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教育人才下乡村是鼓励支持我市教育系统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休干部、新任职年轻干部和各级教师到基层一线担任创办经济实体带头人、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乡村振兴顾问、 “一肩挑”干部助理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和村党组织书记。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实优化乡村振兴骨干力量,推动优秀人才向农村汇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资格条件
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一般应为担任过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干部,未到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的干部;
退休干部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
教师应为各层次“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入选教师。
三、保障与奖惩
(一)政策保障
1.待遇落实。到乡村工作半年以上的干部、教师,党组织关系应转到所在村,保留原职务职级、岗位等级、单位各项待遇,不重复享受村干部补贴。
2.补贴发放。到乡村工作的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新任职年轻干部和教师,按照差旅费相关标准发放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退休干部按照退休前职级对应基本工资的100%、规范性津补贴的30%和公务交通费标准补齐差额,按照差旅费相关标准发放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其中,体制内干部补贴由派出单位列支;短期驻村和集中下乡指导服务的,按照差旅费标准落实工作补贴,由选派单位列支。
3.其他保障。对主动到乡村工作的干部、教师,在选拔任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树模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鼓励激励
1.表彰评优。市委、市政府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授予“西安市乡村振兴贡献奖章”,并给予 10000 元现金奖励。各类干部教师到村工作结束后,由市委、市政府统一授予“西安市乡村振兴纪念奖章”。
2.组织慰问。各单位每年对到乡村工作的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休干部、新任职年轻干部和教师进行集中慰问,局级及以上干部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慰问,处级及以下干部由派出单位负责慰问。
四、报名推荐程序
现面向全校广泛动员,开展下乡村人员意愿摸底工作。请符合条件且有个人意愿到乡村工作的干部、人才积极申报,填报《全市教育系统“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市级人选登记表》(见附件),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报送上级部门,并纳入“西安市乡村振兴干部人才库”。根据乡村振兴实际需求,不定期从入库人员中组织教师开展短期驻村、集中下乡、支教交流和农村教师培训等活动。
报名截止时间:6月28日中午12:00前提交组织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xaddzzrs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组织人事处 巩航瑾 83233144)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人选登记表.docx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