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放大学
关于征集杰出校友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示学校人才培养成果及校友在社会各领域的突出成就,充分发挥杰出校友对广大在校学生的榜样和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征集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杰出校友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1〕8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杰出校友征集活动,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征集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西安开放大学杰出校友征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丽玲
副组长:李福海
执行副组长:师向伟、朱彤
成 员:汪小兵、强伟锋、史永哲、吕洁、高文娜、杨彩霖、韩莹。
征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在教务处,负责评选的方案制定及具体组织、联络工作。
成立评审专家组,负责杰出校友的评审工作。
二、征集对象
我校全系统开放教育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杰出校友”“西安开放大学杰出校友”称号的,无需重复申报)。
三、征集条件
在不同的行业、领域中取得显著成就,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赞誉的校友。主要条件包括:
1.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奉献社会、引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方面的模范或先进人物;
2.在党政管理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政绩突出者;
3.教学科研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者;
4.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或自主创业者;
5.在文化、出版、艺术、体育等领域有较高声誉或一定权威者。
6.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就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且经本人同意的杰出校友皆可推荐。
四、分配名额
按照各办学单位历年毕业生总人数,名额分配如下:
杰出校友名额分配一览表
序号 | 办学单位 | 分配名额 |
1 | 直属一分校 | 12 |
2 | 直属二分校 | 11 |
3 | 直属三分校 | 7 |
4 | 高新分校 | 5 |
5 | 长安分校 | 3 |
6 | 临潼分校 | 3 |
7 | 蓝田分校 | 1 |
8 | 莲湖工作站 | 2 |
9 | 大南门工作站 | 2 |
合计 | 46 |
各办学单位如有特别优秀的毕业生需超额申报的,须提前联系教务处。
五、办学单位报送材料
1.杰出校友先进事迹(具体要求见附件1)。
2.本人2寸证件照1张,5寸工作或生活照2张(照片请以单独图片格式发送,请勿截图,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各办学单位杰出校友汇总表(附件2)。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照片仅提供电子版),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各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推荐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的原则,对推荐校友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无误后加盖办学单位公章,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计划与兼职教师管理办公室邮箱,于11月3日前报送纸质材料。
11月7日前,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根据征集条件进行评审,确定评审结果,报征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5日前确定西安开放大学杰出校友获选名单,并将国家开放大学杰出校友候选人推荐资料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征集评选结束后,于12月31日前完成本次杰出校友的表彰工作,各办学单位向学校提交征集评选工作总结,并附评选过程资料(照片及宣传报道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继纲
电 话:83233196
电子邮箱:xaddjxglk@126.com
附件:1.西安开放大学杰出校友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2.办学单位杰出校友汇总表
西安开放大学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