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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
    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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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通知第2022 35号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

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22年秋季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工作现已开始。需要办理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类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业务的办学单位,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的学生须登陆“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https://www.ncb.edu.cn/),激活个人账户并存储相关学习成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二)各办学单位将申请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的学生信息录入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和附件3),系统录入数据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三)各办学单位须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西安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申请表》(见附件4)、证明材料、

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申报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办学单位印章。汇总表一式两份,表中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汇总表填报要求                                         

1、登录“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平台”(https://teaching.pt.ouchn.cn/#/systemManage/index),在免修免考模块导出申报信息,形成《西安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汇总表》(见附件5)。

2、汇总表分为两类,一类为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类为其他类型证明材料(如成绩单等),需分类汇总,申请表按汇总表顺序排序。

二、申报条件

公共基础课的免修、免考条件

1.原则上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可免修、免考。公共基础课免修、免考条件可参看附件6(《公共基础课免修、免考条件列表》)

2.公共英语课的免修、免考条件

(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成绩不低于425分,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及以上合格证书或笔试成 绩合格证书、医护英语水平考试三级(METS)及以上合格证书、剑桥领思成绩达到160-169(相当于B2,IELTS5.5,CSE5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可以免修免考非英语专业全部公共英语课。

(2)通过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之大学英语考试,可以免修免考其对应专业中的公共英语4级别课程。

(3)国家开放大学公共英语系列课程同一级别可相互替代,例如,理工英语1、管理英语1、商务英语1、人文英语1可相互替代。

(4)报读学历教育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含)以上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学生(见附件7),可免修免考非英语专业全部公共英语课,但须选修指定替代课程,如替代课程已在所修读的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内,则在计算毕业总学分时只限用于替代公共英语课程学分。

3.计算机基础类课程的免修、免考条件

(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以免修免考计算机基础类课程。

(2)通过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之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可以免修免考其所修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或“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3)国家开放大学专科毕业并参加国家开放大学专升本阶段学习的学生,专科阶段已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本科阶段可免修免考该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4.其他公共基础课的免修、免考条件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可在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之间相互替代。

专业课的免修、免考条件

1.参加国家开放大学“单科课程注册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单科课程结业证书的课程达到或高于现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该课程要求的,可免修、免考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低于替代课程学分)的专业课。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已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课程达到或高于现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该课程要求的,可以免修、免考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低于替代课程学分)的专业课。

3.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层次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课程达到或高于现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该课程要求的,可免修、免考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低于替代课程学分)的专业课。

通识课的免修、免考条件

申请免修免考的替代课程或其他学习成果,其被认定的转换学分、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学分、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其中学历教育替代课程原则上与被替代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所属的专业层次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属的专业层次。

经审核允许免修免考的被替代课程,课程信息按现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被替代课程的实际信息记录,成绩记为“合格”。被替课程成绩不计入学位审核中必修课平均分的计算,在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时不列入计算平均分的范围

)综合实践环节课程的免修、免考条件

1.原则上综合实践环节课程不可免修、免考。其中本科专业毕设计(论文)不可免修、免考。

2.取得省部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案例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与综合实践相关的赛事活动奖项者,或取得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案例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与综合实践相关上述赛事三等奖及以上学习成果须报学校教务处,经国家开放大学审核同意后,可免修、免考现修专业指定综合实践环节部分程。

三、注意事项

1.免修、免考课程的学分比例最高不超过现修专业最低毕业所修课程(不含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综合实践环节课程)总学分的40%。

2.一个学习成果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免修、免考。

3.国家开放大学专科阶段已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本科阶段可免修免考该门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可在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之间相互替代。

4.原则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环节课程不可免修、免考。其中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不可免修、免考。

5.开放大学成绩单、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记录需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确认材料真实性,网考成绩合格记录需教务处考务管理办公室确认材料真实性。上述三项材料由学籍管理办公室、考务管理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审核通过。

6.申请证书免课程时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证书的网查记录截图版,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定。

7.为保证学生顺利进行毕业审核,各办学单位提前为学生办理学习成果的认定与转换,尽量避免毕业审核前一学期办理,以免毕业审核不通过。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办学单位于选课确认后,10月31日前所将材料报送教务处学分银行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学分银行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胡改英  董培英

联系电话:029-83233201

 

附件:

1.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账户注册及学习成果存储操作指南

2.教务系统免修免考(分校)操作手册

3.教务系统免修免考(学习中心)操作使用

4.西安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申请表

5.西安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汇总表

6.公共基础课免修、免考条件列表

7.户籍在少数民族聚集地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

                            

  

                                       教务处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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