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大发〔2016〕85号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2016年秋季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
统一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部各相关处室:
2016年秋季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工作定于11月5日(周六)进行。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闭卷考试和机考闭卷考试两种形式,考点设在西安广播电视大学。现就本次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 |
考场安排 |
时间 |
试卷号 |
考核 方式 |
涉及专业 |
考试地点 |
2016年 11月5日 (周六) |
第一考场: 五味什字 校部(五味 什字48号) |
9:00-11:00 |
1904 |
机考 闭卷 |
工商管理 |
校部四楼 六楼机房 |
13:00-15:00 |
1901 |
纸质 闭卷 |
金融学 |
校部301 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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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 |
纸质 闭卷 |
英语(商务方向) |
||||
15:30-17:30 |
1985 |
机考 闭卷 |
护理学专业 学位综合课程 |
校部四楼 六楼机房 |
||
第二考场: 西安工程 技术学院 (丈八东路 9号) |
9:00-11:00 |
1913 |
纸质 闭卷 |
法学、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汉语言文学、 行政管理、小学教育、教育管理、数学与 应用数学、机械设计 制造及其自动化、 土木工程、会计学、 物流管理、护理学、 学前教育 |
西安工程 技术学院 南教学楼 |
二、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为使学士学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人员、职责及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赵丽玲
副组长:师 涛
成 员:王丽美 汪小兵 周玉冰 宋 博 郭 刚
工作职责:
1.按照“从严治考、质量立校”的要求,负责本次学士学位考试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考试工作安排,并监督执行;
3.负责统筹、组织与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4.负责考前检查落实各工作组各项工作到位情况;
5.负责考试期间监督各工作组履职情况;
6.负责指导考务组完成监考教师选聘及考前培训工作以及考试过程中的试卷领取、试卷保密、试题分发、试卷验收、试卷装订与上交等重要环节工作;
7.负责巡视考场,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8.负责按照《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考生守则》及《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违规处理规则》,指导考务人员及监考人员做好考试及违纪处理工作;
9.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工作做出全面总结。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工作职责:按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负责落实考试各项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考试筹备组
组 长:王丽美
副组长:强伟锋
组 员:李 蒙 姜 聪 吕 勇 张佩瑶
工作职责:
(1)负责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考前各类物品准备工作;
(2)负责准考证制作、打印与发放工作;
(3)负责部分专业笔试试场编排工作;
(4)负责考试场地联系及监考人员选聘、培训、安排与考核工作;
(5)负责试卷的接收、保密及机要寄送工作;
(6)负责上级部门下派巡考的接待工作;
(7)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考务组
组 长: 王丽美
副组长: 强伟锋
组 员: 李 蒙 姜 聪 吕 勇 张佩瑶 苗荣(医疗) 校部相关部门人员及监考人员若干
第一考场(五味什字校部考场)
负责人:赖小艳
组 员:姜 聪等考务人员若干
第二考场(西安工程技术学院考场)
负责人:李 蒙
组 员:吕 勇 张佩瑶等考务人员若干
工作职责:
(1)负责各种考试信息张贴等考场布置工作;
(2)负责试场布置与检查验收工作;
(3)负责试卷领取、分发、回收、验收、装订、密封与上交工作,以及《考场记录表》的发放与回收等工作;
(4)负责考试各工作组人员考勤工作;
(5)负责考试用品的使用与保管工作;
(6)负责对违纪考生的处理与通报工作;
(7)负责考试期间试卷保密工作;
(8)负责监督指导监考人员认真履职以及考试巡考工作;
(9)负责考试期间紧急医疗救助服务工作;
(10)负责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11)负责考试各工作组人员费用核算工作。
3.后勤安保组
组 长:周玉冰
组 长:吴小霞
组 员:刘晏国 冀晓华 苏长军 保卫及后勤保障人员
若干
工作职责:
(1)负责保证各类考试用品提前到位;
(2)负责保证考试期间用水、用电的正常供应与维护,确保考试正常进行;(电力保障1人)
(3)负责考试期间五味什字校部试场布置工作(单人单桌,每考场按30人标准配置桌椅,桌斗反向摆放)及试场卫生打扫工作;
⑷负责五味什字校部考点卫生清扫工作,保证考场准时开放(应于考试前40分钟开放);(保洁人员3人)
(5)协助做好考生进入考场的身份审验及考试司铃工作;(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双证方可进入考场)
(6)负责考试期间考场内、外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考生的考前引导及考后疏散,拒绝无关人员进入考场,保证考试正常秩序;(安保人员3人)
(7)负责五味什字校部考点各类横幅悬挂及安全警戒线的设置工作;
(8)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对考生的应急疏散与安全分流工作;
⑼负责考试期间考试物品及试卷运送的车辆保障。
4.技术组
组 长:郭 刚
组 员:郭中原 汪树涛 刘 磊
工作职责:
(1)根据学位考试机考人数,合理调配机房及机位数,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负责学位考试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与保管,以及考试期间考试用机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3)负责机考考题及考试系统软件的安全与保密,确保考试期间无关人员不接触考试用机及考试软件;
(4)负责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数据安全、及时送交考务管理办公室;
(5)负责在正式考试前删除模拟考试数据,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6)负责考试期间,确保每个机考考场配备一名技术人员,以便随时处理考试用机出现的各种问题;
(7)做好考试期间机(网)考网络应急预案工作。
5.财务组
组 长:汪小兵
组 员:邸若娜 范静雯
工作职责:负责考点租赁费及各类考试费用的核算与发放工作。
6.宣传组
组 长:宋 博
副组长:张 抒
成 员:姚 晖 李昕燃
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以考风考纪为主要内容的考试宣传以及考试新闻报道工作。
三、考场监考工作程序
(一)考场监考工作程序严格遵照《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监考人员考场指令》要求进行。
(二)监考人员务必严格按照考务管理办公室的安排,按时参加考前培训,进行考场布置。
(三)监考人员查验两证(准考证、身份证)后,引导考生按照座位号(机位号)就坐。
四、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考试各工作组人员要求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听从指挥,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从考试筹备到考试结束全过程中,凡不按照规定程序执行或发生突发事件不及时按正常渠道汇报,甚至隐瞒不报或越权处理者,一经查实,严厉处罚。
(二)已被选定的监考人员,原则上不再变动。被指定为负责人的监考人员要对考场纪律、试卷整理、试卷装订等工作全面负责,试卷必须经负责本试场的试卷验收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装订、密封。
(三)考务培训会安排
1.2016年11月3日(周四)上午9:30分,在校部前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一考场(五味什字校部考场)监考及全体考务人员培训会(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2.2016年11月4日(周五)下午15:30分,在西安工程技术学院召开第二考场(西安工程技术学院考场)监考及考务人员培训会(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请全体考试工作人员按时参会。
(四)考试期间各工作组人员应于每日第一场考试开考前一个小时,到达各考场考务管理办公室签到。
11月5日(周六)上午7:20分,第二考场考务组到达校部保密室领取试卷。
(五)各工作组组长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安排好本组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学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工作组人员凡因特殊原因请假者,须向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
附件:1.西安广播电视大学统一考试过程应急预案(试行)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1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统一考试过程应急预案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西安广播电视大学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成立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校长和副校长以及西安广播电视大学主要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在考试期间统筹协调、快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凡重大突发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国家开放大学考试中心。
第三条 建立考试信息沟通机制,要求各工作小组对考试各工作环节实行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信息通报制度,考点实行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逐级报告制度。考试期间,各工作小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通讯设施必须畅通无阻。各工作小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无线通讯工具应全天开启。
第二章 重大事件及应急预案
第四条 重大事件的范围
重大事件包括:
(一)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二)突发性恐怖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
(三)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四)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试卷泄密。
(五)由于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
(六)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
第五条 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考试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逐级报告,必要时还应向当地公安局报告,同时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制定报批处理方案,并于第一时间通知考点采取措施。
(二)发生“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突发性恐怖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停考或缓考、局部地区停考或缓考的决定或者其他处理方案。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点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等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爆发传染病,考点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三)发生“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意见。考点应安抚考生情绪,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应急领导小组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启用备用试卷,考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试卷解密、复印,考点主考作为试卷解密和复印过程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以下决定:
1.该次考试延时。
2.保留该批考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考试,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
3.该批考生该次考试资格作废。
(四)发生“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试卷泄密”事件时,各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国家保密局进行报告,并协助调查。
如果在命题过程中发生试题泄密,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以下决定:
1.启用备用试题。
2.重新命题。
3.缓考。
如果在试卷印制、运输或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提前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泄密,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以下决定:
1.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
2.考试照常举行。
3.缓考。
4.已考科目成绩无效或者局部地区成绩无效。
(五) 发生“由于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事件时,考点应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的情况,考点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详细记录。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考点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
(六)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时,考点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第三章 一般事件及应急预案
第六条 一般事件的范围
一般事件包括:
(一)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
(二)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三)机(网)考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
(四)机(网)考过程中,考试用机出现病毒和软件故障,或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和软件故障等。
(五)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
第七条 一般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考试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考点应立即向省级电大报告,按照有关考务规定做好情况记录。省级电大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同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通知考点采取相应措施。
(二)发生“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事件时,省级电大应通知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复印备用试卷,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三)发生“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事件时,省级电大接到更正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考点,考点通知相关考生;如果有考生在试卷更正前交卷,应在其试卷上需更正的题目旁边注明“更正前交卷”字样,按照有关考务规定做好情况记录。
(四)发生“机(网)考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事件时,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如果停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
如果停电影响考生考试,考点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考试正常进行。
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考点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省级电大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出以下决定:
1.该次考试延时。
2.保留该批考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考试参加该科目考试。
(五)发生“机(网)考过程中,考试机出现病毒和软件故障,或者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和软件故障等”事件时,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如果考试用机出现死机、掉电、病毒或软件故障,则监考教师应立即安排考生在备用机上进行考试,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如果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或软件故障等情况,考点应先安排技术人员尽力排除故障;省级电大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出以下决定:
1.该次考试延时。
2.保留该批考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考试参加该科目考试。
(六)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时,考点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第八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省级电大主要负责人和考点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九条 考试期间不接待新闻单位采访;对于考试的各种问题以及考生的各种意见和要求,由有关方面进行解释和解决。
第十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预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广播电视大学考试领导小组。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印发 |